前些日子到欧南综合诊疗所复诊和拿药,发现其中一种药的使用截止日期是2023年4月。换句话说,再过八九个月就过期,而我手上剩下的药的截止日期是2024年8月。

虽然药剂师有在上面注明日期,要是老人家没留意,照常先吃了“旧”药,再来吃“新”药,到时服用的药会不会已经过期了呢?就算不过期,药效是否会降低,要是吃了药却没控制住病情,会不会有人的病情因此恶化呢?通常拿到的药都有两三年的使用期限,这次却只有几个月,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