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伟
我们已联系余先生,也感谢他给我们这个机会澄清疑问。
能源市场管理局的电力零售商行为守则规定,零售商必须在现有合约期满日期的10天前,提醒订户他们的合约即将到期,并且通知他们在合约期满后的购电选项。家庭订户所签订的电力合约一般有自动续约条款。根据守则规定,当此合约期满时,如果订户没有反对续约,续订的合约条款(包括电力配套类型与合约期限)必须与现有合约条款吻合。为了确保订户在自动续约后依然可享有合理的电价,能源局规定零售商在续约时所提供给订户的新价格,必须低于新能源集团(SP Group)当季设定的管制电价。
新加坡95%的电力供应来自天然气,而本地天然气价格是与石油价格挂钩的。全球能源危机导致天然气和石油价格上涨,促使新加坡的发电成本相对提高,所以我们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必须对电价作出适当调整。
圣诺哥能源(Senoko Energy)的自动续约流程,比能源局制定的规定更完善。我们在顾客合约期满前的90天,会向顾客发送第一则续约通知,随后会在合约期满日期前的60天、30天和10天发送通知给顾客。我们会通过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发送以上通知。经过内部核实,我们都如期向余先生发出续约通知。
答复
如果顾客在合约期满10天前没有与圣诺哥能源签订新的电力配套,或选择转换到新能源集团或其他电力零售商,合约的自动续约条款将立即执行。我们当天也会以电子邮件或邮寄到顾客住址的方式,将续订的合约发给顾客。在自动续约后的30天内,顾客有权在无须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更改或取消新合约。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12月27日刊登的余志学读者投函《电力公司自动续约合理吗?》。
圣诺哥能源零售部高级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