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一个将整个五房式组屋单位租出去的退休老人,儿女巳成家,老伴过世后,儿女担心我一个人住,所以我就搬去和儿子同住,而出租组屋所获得的房租,就当是我的生活费,这样有错吗?
我也想请问两位读者,若政府不能让住户出租组屋,那在本地工作的外国人得住哪儿呢?是否得住旅店呢?就像我的情况,两位是否认为我应该卖掉组屋,然后将钱花光后,再要求政府帮我?现今我不但没让政府帮我,我还每年给千多元的房地产税,政府应该高兴吧?
拜读了《联合早报·交流站》读者吕闻关和陈利思的文章,我有一些纳闷。是什么原因让他们认为出租组屋是不对的,或是拿来牟利的呢?
因为租金就是我的生话费,我不可能一直等下去,最后只好答应租户的条件,这样就得花上千多元,还要给半个月的房屋仲介费,这会是牟利吗?同时,我还得希望冷气机别坏,不然又将花上一大笔钱。一年后,同样的情况又再次上演,你们说烦人吗?
我想也对,就像我每月2000多元的租金,一年就有2万4000元,10年24万元,20年48万元。想想看,剩下20年屋龄的组屋租金是48万元,而现今还剩60多年的五房式组屋售价最多才50多万,所以还是将组屋租出去,将租金用来当生活费比较理想。
说到牟利就更不能认同了,八年前我收的租金是2700元,而如今我只能以2100元招租,每年要付1000多元的房地产税,还有每月80元的杂费,所以真正拿到手的只有1900元。
黃新利
租户一年后退租,我大慨需要两个月才能找到新租户,为什么呢?除了租金外,租户要求粉刷,换新的洗衣机、吸油烟机等等。当然,我可以不答应,那我就得再等上一段时间。等多久?不知道。
还记得有人曾问时任国家发展部长黄循财,若99年的组屋到期了,政府就会收回,那么那些巳到七八十年的组屋将卖不出去,黄部长当时回复,可以将组屋租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