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理,要求慈善机构在营运时采纳ESG理念,理论上符合环保和可持续性等社会要求。然而必须指出的是,ESG毕竟是新近流行的管理理论,长远的效果还有待事实印证,可是立即的影响却是合规成本的提高。况且,慈善机构的本业在于帮助社会上各种有特殊需要的人群,并非保护环境。因此在提出ESG要求时也要避免矫枉过正,导致慈善机构为了合规而“不务正业”。

理事会去年针对拟议修订的内容展开公众咨询,同134家慈善机构代表进行小组讨论。因此新的准则应当得到慈善机构的背书。为董事任期设限是理事会自2007年推出准则以来的首次,目的在于鼓励慈善机构尽早规划好接班事务。此外,目前的九项大监管原则会简化为六项,理事会也首次在新准则中提出ESG理念,鼓励慈善机构展开更环保和可持续的活动,并要与利益相关者保持良好关系,以达到较高的治理标准。

从另一个角度说,灵活管理慈善机构的必要性还在于强化社会凝聚力。官方的福利体系难以做到全覆盖,一些遗漏的角落通常都由民间慈善机构自发填补。确保监管的效果是助力慈善机构的工作,而不是平添额外的障碍,会直接影响社会弱势群体的日常生活。相信国人都希望看到更有公信力的慈善机构,能因而吸引更多志愿者投身其中,更多善长仁翁慷慨解囊,让社会的关爱能温暖所有人,让国人能从中建立强大的集体意识和身份认同。

在任何现代文明社会,慈善事业体现的是珍贵的公民自治精神,同时也是落实社会包容性的关键手段。因此,通过提高慈善机构的透明度来达到善治的结果,由此加深民众对慈善机构的信任以及对慈善事业的支持,都是义不容辞的事情。任何加强慈善机构生机,减少舞弊的措施,因而都值得欢迎。新加坡人自建国以来便一直表现出热心公益的情操,本地不少慈善机构也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杰出的贡献。慈善理事会的新规若能锦上添花,让本地慈善事业蓬勃发展,自然为国人所乐见。

新准则确实能为慈善机构的管理和营运带来改变。对于任何组织而言,管理人的任期制都是确保善治的做法。毕竟个人的经验和能力必然存在局限性,定时更换领导层有助于保障组织的活力,避免尸位素餐的不良情况发生。但是具体到实际层面,就必须灵活处理。正如有小型慈善机构负责人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所反映,小机构要找到合适的董事人选面对巨大挑战。因此,慈善理事会为董事任期制保留一扇窗,慈善机构若要延长个别董事任期超过10年,须在年度报告中说明原因,并且须在举办董事选举的会员大会上通过。

慈善理事会4月4日公布新修订的慈善团体与公益机构的监管准则,从明年元旦开始,本地公益机构及大型慈善团体的董事任期不可超过10年,若要延长任期,须在会员大会通过。慈善机构也应将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的理念纳入作业方式。原则上这些新要求均符合公众利益,应当予以肯定。然而在实施时,还是有必要因地制宜,灵活处理。在贫富差距日渐扩大的当下,慈善事业的重要性愈发突出,所以必须确保它继续得到社会的信任和支持。

当下的全球通货膨胀以及各国贫富差距扩大的现象,已经在不少社会造成纷争和动荡。在这个大背景下,慈善事业的重要性无疑更为突出。协助慈善机构更好地达成使命,自然就更富有时代意义。我们期待本地慈善事业能在既有的成果上再接再厉,于新的时代发展得更为枝繁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