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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工部是在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CCCS)的建议后,让这个豁免令再续五年。根据竞消委,班轮运输协议将为新加坡创造净经济效益,例如巩固新加坡作为一个领先的转运中枢。

贸工部星期一(10月28日)的文告说:“这个豁免令将继续适用于班轮运输服务的船舶共享协议和支线服务的价格谈判协议。前者可改善新加坡港口的连通性和竞争力,而后者将支持支线在新加坡的活动,从而吸引和巩固主要班轮公司前来新加坡。”

这将使班轮运输协议继续集体豁免被2004年竞争法第34条禁止。

此外,班轮运输协议集体豁免令将更新,以涵盖班轮公司在港口之间运输货物的合作,但不包括内陆货物运输。

新加坡贸工部宣布,班轮运输协议集体豁免令(Block Exemption Order for Liner Shipping Agreements,LSA BEO)将再续五年,新的豁免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这个豁免令在2006年首次实施,五年到期前考虑是否再续,现有豁免令将于今年底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