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可向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申请在新加坡设立公司,或投资入股现有企业后,以公司股东兼董事身份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名义,向人力部申请就业准证(Employment Pass,简称EP)。
须满足下列其中一个条件:
【创新者】
三、全球投资者计划(GIP)
- 曾获得政府投资工具、政府认可的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的注资,资金至少10万元
- 是政府认可的孵化器或加速器的现有孵化者
- 拥有丰富的商业经验或人脉、良好的创业记录
无论是企业家、创新者或投资者,须满足下列至少一个条件:
新加坡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享誉全球,有意在新加坡常驻的个人外国企业家和投资者,可以考虑下列三个途径:
- 有良好的投资记录
【投资者】
从今年9月1日起,我国落实互补专才评估框架(Complementarity Assessment Framework,简称COMPASS),这使EP申请门槛大幅提高。
适合具有丰富商业经验记录的投资者,成功申请者能取得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
一、创业自雇
延伸阅读
- 拥有国家级专利和知识产权部门批准的专利或者知识产权、著作权等
- 与新加坡科技研究院(A*STAR)认可的研发机构或本地高等学府有研发合作关系
- 在关键专业领域取得非凡成就
适合有意在新加坡创业和经营新业务的企业家、创新者和投资者。申请者须在新加坡注册私人有限公司,并在六个月内申请,成功者将获得一年准证。
【企业家】
二、创业入境准证(EntrePass)
- 投资至少1000万元成立新公司或投资于现有业务
- 在GIP精选基金投资2500万元
- 在新加坡设立资产规模至少2亿元的单一家族理财办公室,至少5000万元须投资在四个类别,即金管局许可的交易所上市公司、符合资格的债务证券、新加坡经理人发行的基金,以及新加坡的非上市企业(私募股权)
咖啡店、小贩中心、卡拉OK、酒吧、夜总会、传统中医、针灸诊所、中药房、足底按摩、风水服务、按摩院、职业仲介机构等业务都不符合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