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助理局长(政策、支付与金融犯罪防范)吕秀仪说,目前采取的行动表明,金管局认真对待违反披露义务的行为,并将对违规者采取坚定的行动。

根据这些营销协议,来宝集团不会收取货物,但会根据预先确定的对方销售价值的百分比来赚取收费。

公共会计师监管委员会(The Public Accountants Oversight Committee)也针对来宝截至2012年12月31日到2016年12月31日财年的财务报表,对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师发出了指令。委员会负责执业监控制度(Practice Monitoring Programme),这制度评估公共会计师是否符合审计标准、方法、过程和要求。

会计企管局助理局长库尔迪普吉尔(Kuldip Gill)在文告中说,由于市场参与者依靠财务报表来准确了解公司创造的价值和涉及的风险,财务报表须真实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金融管理局、会计企管局和警察部队下的商业事务局(CAD)星期三(8月24日)发布联合文告,宣布完成对来宝集团和来宝资源国际(Noble Resources International)的调查,以及对它们所采取的行动。联合调查于2018年11月开始,其中涉及复杂的会计问题,须要海外当局的协助。

不过他指出,由于人们有感于事件可能涉及诸如欺骗和伪造等刑事罪行,当局应提供更多详情,说明为何没采取刑事手段。

学者:当局应提供更多详情说明为何没采取刑事手段

来宝集团原本是市值超过130亿元的大型商品贸易公司,在新加坡交易所挂牌。2015年卖空机构冰山研究(Iceberg Research)发布报告抨击及质疑集团的会计方法和严重夸大资产估值,导致来宝股价大挫,市值三年内缩水至仅有1亿元,公司之后展开重组。

来宝集团:清盘人拟申请将公司除牌年底前清盘

联合调查显示,来宝集团和来宝资源国际的这些营销协议采用了不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把这归类为金融工具,而不是服务合约。来自这些协议的未来收费,在集团提供服务前就被认可。

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治理与永续发展研究所所长卢耀群教授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耐人寻味的是,最终结果是来宝被处以民事罚款,而没有受到刑事处理。这个微妙的做法,可能是考虑到案件涉及的问题都是有关对会计的诠释。”

调查发现,来宝集团通过来宝资源国际与矿主和煤炭生产商签订长期的营销协议,协助他们为矿井建立品牌,或充当矿井生产的商品的销售人员。

金管局对来宝集团处以1260万元的民事罚款,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在咨询总检察署后,也对来宝集团子公司来宝资源国际的两个前董事发出严厉警告。这两名前董事没按照我国会计标准制定常年财务报告。

文告说,“这夸大了来宝集团和来宝资源国际的呈报净利和净资产。来宝集团在2016年至2018年发布的具有严重误导性的财务报表,可能诱使投资者买卖该公司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证券。”

来宝集团于星期三晚上发文告宣布,清盘人计划申请将公司除牌,以及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清盘程序。

2018年从来宝集团脱离的大宗商品交易企业——来宝资源贸易控股(Noble Resources Trading Holdings)发表文告说,自转换所有权和管理层以来,公司专注于企业治理等的最高标准,它与来宝集团毫无关系。

当局将继续执行会计准则,并对那些在“财务报告链”上提供不可靠信息,以及不遵守会计和审计标准的人员,追究责任。

2015年爆发的来宝集团(Noble Group)事件终于告一段落,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长达四年的调查后,对来宝处以1260万元的民事罚款,因它在财务报告中发表误导信息,违反证券与期货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