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星期四(8月18日)发表文告说,蔡佳梅(译音,Chua Kah Boey)按照一名客户的指示买入艺林控股(Gaylin Holdings,现为Amos Group)的股票,把该股闭市价抬高6.5%至38.6%。

从即日起,她不得从事任何受证券与期货法令监管的业务,也不可担任资本市场服务公司的管理人员、董事或主要股东。她也不得提供任何财务咨询服务,以及不得在任何财务咨询公司担任管理、董事或成为主要股东。

蔡佳梅违反证券与期货法令,但法庭没有对她采取行动。她已支付10万元的民事罚款。

大华继显前交易员因为进行虚假和未经授权的交易,被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罚款10万元并施以四年禁制令。

她也在未获得前雇主的同意下,通过另外两个交易户头执行第三方的交易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