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周三(5月11日)发文告指出,陈树兰执行交易的方式,可能造成股价上涨的假象,因而违反了证券与期货法令(SFA)。陈树兰已经承认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并支付了有关民事罚款。

金管局助理局长(政策、支付与金融犯罪防范)吕秀仪说:“扭曲价格的交易行为会影响资本市场公平和有序的运作。对于那些不顾自己的交易是否可能造成证券价格扭曲的市场参与者,金管局将采取严厉行动。”

进行虚假交易(false trading)以抬高股价,陈树兰被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罚款10万元。

陈树兰抵押利华控股(Aspial Corp)和远东乌节(Far East Orchard)的股票以进行按金交易(share margin)。她于2016年5月连续三个交易日,在接近或股市收盘时,买入利华控股和远东乌节的股票,造成这些股票的收盘价上扬,进而抬高了所抵押的股票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