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查期间,蓝康明骗说已对有关公司的人员和单位进行某些背景调查。事实上蓝康明当时并不清楚,他是在被问之后,才指示私家侦探公司把背景调查的资料加入报告并提交给金管局。黄东李则骗说在IPO前提交金管局的报告确实是最终版本。

他们今年3月认罪,各被罚款3000元。鉴于他们罪成以及接受金管局审查时的行为,金管局向他们发出以上禁令。

金管局在2018年6月至8月对大华继显进行审查,当时蓝康明是黄东李的上司,两人受委为大华继显负责的首次公开售股(IPO)提供企业金融顾问服务。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对两名前大华继显私人有限公司(UOB Kay Hian Private Limited)的代表发出禁令。

已被法庭判罪的蓝康明(译音,Lan Kangming)和黄东李(译音,Wee Toon Lee),分别在未来四年和三年不得从事任何受管制的活动和担任证券与期货法令下的任何资本市场服务公司的管理层、董事或大股东。禁令在9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