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仁指出,发行商也可考虑举行说明会,让股东完全了解ICO对发行商的意义。
新加坡交易所(SGX)发出上市公司进行ICO的守则,要求它们在多方面作出披露,以让公司股东能够及时了解情况。
基于ICO和代币的复杂性,新交所监管公司要求进行ICO的上市公司,必须进行一些相关披露,确保股东能够作出知情的投资决定。
不过,他指出,当局无从对ICO和数码代币的商业利益与投资价值作出评断。计划展开ICO的上市公司必须寻求法律、财务与其他相关咨询。
新交所监管公司(SGX RegCo)首席执行官陈文仁在“监管者专栏”发表的一篇文章指出,人们对上市公司进行ICO所须承担的条规责任,提出疑问。
尽管上市公司是数码代币的发行商,但这些代币并不在新交所上市。因此,新交所的条规只能监管上市公司,而不是代币或代币持有人。
该监管公司主要关注的是,发行商如何维护本身和股东的利益。最终,发行商的董事会仍须为维持良好的风险管理系统和内部管理负责。
他说:“上市发行商必须同法定审计师就审核的范围达成协议,应保证ICO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妥善的交代,相关风险得到充分应对,以及遵守在各主要阶段对资金的使用。”
本地上市公司在最初宣布展开首次代币发行(ICO)计划时,必须披露发行的原因及相关风险、集资用途、检查集资对象以应对洗黑钱与恐怖主义融资风险,以及代币的会计与估值做法。
《联合早报》之前报道,有四家本地上市公司今年早前自行发行代币、通过管理资产或收购途径涉足区块链和加密货币领域,分别是Y创业集团(Y Ventures)、太平星开发(Pacific Star Development)、韩国Spackman娱乐集团和正准备在我国借壳上市的MC Payment。
除了上述所提信息,上市公司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包括:发行商开展ICO所使用到的现有资金、发行代币对发行商的财务影响,以及对公司现有股东权利的影响等。
他说,尽管上市公司是数码代币的发行商,但这些代币并不在新交所上市。因此,新交所的条规只能监管上市公司,而不是代币或代币持有人。
他说,数码代币和ICO环境不断改变,新交所监管公司将密切关注商业与法律方面的进展。
计划展开ICO上市公司
须寻求法律等相关咨询
——新交所监管公司首席执行官陈文仁
展开ICO之后,新交所监管公司也要求发行商继续让股东了解情况,让他们知道关键信息、及时了解ICO和代币的进展,以及对所筹集到的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首先,有意进行IPO的上市公司应该先咨询新交所监管公司。
随着全球许多公司进行ICO,新交所考虑到一些本地上市公司可能也打算这么做,因此发出相关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