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中国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李兆前说,中国官方要明确回应民营经济存在的必要性等问题,以稳定民企的信心。
李兆前认为,稳定民企信心,要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做好民营经济理论的持续创新,要明确回答民营经济、民营资本、民营企业家存在的必要性、必然性和长期性等问题,让企业家们可以安心创业,放心发展。
李兆前也是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他星期五(11月10日)在以“共解全球问题”为主题的第14届财新峰会上发言时说,从中国近几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来看,国有经济相对比较稳健,今后一段时间中国经济的活力和潜力主要在民企。
李兆前说,第三是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和安全予以切实的法律保障,才能形成稳定的社会预期,增强企业家在中国发展的信心。
其次是正确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准确研判发展趋势。只要掌握第一手资料,企业家的预期才能稳定,定力才能增强。
他指出,中国改革开放45年的历史证明,没有对民营经济理论的创新,就没有中国民营经济的今天,但社会上对一些传统理论只言片语的歪解和一些错误观点的传播影响了企业家们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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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是设计政策要有良好预期。民企反映对中国官方出台的惠企政策获得感不强,问题出在政策的预期性、协调性和落实上有差距,期待官方近期发布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31条建议和配套措施能尽快落到实处,让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