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自由时报》《工商时报》报道,鸿海集团星期五晚10时半发公告宣布,富士康持股99%的兴微基金将以不低于53.8亿元人民币(10.49亿新元)的价格,向烟台海秀积体电路产业投资中心出售北京智广芯控股及紫光集团的股权。

(台北综合讯)台湾鸿海集团星期五(12月16日)无预警宣布,其在中国大陆上市的子公司富士康工业互联网已同意出售大陆芯片公司清华紫光的所有股份。

交易金额支付时间将在紫光集团发布今年度估值报告后,但不晚于明年3月15日。兴微基金目前持有紫光集团48%的股份。

鸿海称,交易完成后,富士康将不再持有紫光集团股份。

富士康是在今年7月宣布以53.8亿元人民币透过广州晟粤公司间接投资于2021年7月宣布破产的紫光集团。紫光重组后由北京智广芯控股完全持有,但智广芯两大股东为晟粤广州与建广广铭,而建广广铭被外界质疑拥有中国国务院的资金背景。这项交易因此引起台湾政府高度关注与不满,台湾经济部当时还称,鸿海未事先寻求政府批准就进行交易,已违反规定,将对鸿海提出最高2500万新台币(110万新元)的裁罚。

鸿海集团在公告中称,此次交易是集团内部投资规划的调整,过程中征询过富士康的意见,也获兴微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同意。

鸿海集团12月17日再发声明进一步说明,此次决定出售紫光集团持股,是为了避免投资紫光交易案的延宕而可能产生的不确定性,并影响后续投资布局与资金运用弹性,因为这项交易至今在程序上仍没有定案。

针对鸿海的无预警宣布,台湾经济部星期六晚发布新闻稿称,投资审查委员会星期一(12月19日)将请鸿海提出完整说明,若已完全出清紫光股份,就没有投资行为改正问题。但先前未经申报投资的问题,仍将依法裁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