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他也被指在2015年至2016年利用担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决定将恒丰银行48亿元资金以信托贷款形式转入其个人控制的公司,进行营利活动,谋取个人利益。
蔡国华被指在2014年至2016年担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在恒丰银行发放核心员工奖励薪酬,推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造成恒丰银行经济损失共计8亿9000万余元。
(山东综合讯)中国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案昨天公开审判,蔡国华被控受贿等五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此之后,恒丰银行数名高层主管相继被查,首任董事长姜喜运被控贪污、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去年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中国金融领域反腐力度近年升级,蔡国华于2017年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数罪并罚,蔡国华一审被判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据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蔡国华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20万新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