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禀状续指,2014年10月,古天乐提议两人一同投资于营运一间铜锣湾中餐厅的充裕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用910万元港元(约157万新元)以Cool Label Limited名义购入70%股权,两人均分投资额,Cool Label Limited代唐才智以信托形式持有一半股份。
同年7月19日,古天乐无法按协议支付其投资金额,唐才智同意协助,免息借贷830万元港元(约143万新元)给古天乐,五年后到期,惟古天乐终未偿还。
(综合讯)香港影帝古天乐近年发展娱乐事业搞得有声有色,2013年曾与光尚文化主席唐才智合作投资时装经销公司和中餐厅,未料对方却在星期二(6月11日)入禀高等法院向他追讨欠款830万港元(约143万新元)。
唐才智是前太阳娱乐文化(现称光尚文化控股)主席,在他执掌太阳娱乐文化期间,于娱乐圈大展拳脚,包括邀请黄栢高(Paco)入主打理电影业务,古天乐与太阳娱乐合作无间,曾参与拍摄投资的电影,包括《扫毒》、《香港仔》、《巴黎假期》,以及让古天乐首夺金像影帝的《杀破狼·贪狼》。
根据入禀状,2013年中,唐才智答应古天乐一同投资经销时装品牌公司,投资1660万元港元(约286万新元),由古天乐全资拥有的公司Production Power Limited购入49%股份,投资额由两人均分,古天乐以信托形式代唐才智持有股份。
不仅如此,唐才智还要求法庭声明古天乐以信托形式为唐才智持有各一半投资股权,有责任应要求提供股份账目及转移股份。
综合港媒报道,古天乐与唐才智于2013年及2014年,两度联手投资时装经销公司及铜锣湾中餐厅,共斥资2570万港元(约475万新元),由古天乐名下两家公司持有投资股份。
而古天乐被指向唐才智借贷投资未还,唐才智因而入禀高等法院,向古天乐追讨欠款,该案原告为唐才智,被告依次为古天乐及其名下公司Cool Label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