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集体注销公司的现象引发舆论关注,有律师受访时说,避税不等于逃税偷税,关键看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行为是否合法合理。如果相关人员曾经确实存在主观刻意偷漏税的行为,即便注销工作室,也终将接受严惩;如果是计算错误没缴或少缴税款,没有偷税骗税的意图,可在年底前补交。

中国圈内现在是只要叫得出名字的明星,基本上都会有自己的工作室,有的甚至还不止一家。《联合晚报》记者根据网上公开的数据,统计了十大注销最多公司的艺人,发现最近出事的赵薇和郑爽共注销了5家,这个数目和黄渤、黄圣依、井柏然、林更新、章子怡一样,结果十大不入。

据了解,有些规模较大的明星工作室或公司,会通过增加关联公司交易将应税所得资金变成成本费用“洗”出去,以达到避税目的。此外,艺人注册工作室大多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媒体揭露明星避税有两种方法,一是开个人独资企业,二是把工作室注册于“避税胜地”如海南岛、江苏的新沂、新疆的霍尔果斯等。

中国官方最近正在整改娱乐圈乱象,与此同时,今年(2021年)截至8月底有几十名艺人把名下相关的近700家公司注销,中媒引述律师的话说,艺人成立工作室一方面是为了更方便进行演艺活动,另一方面是为了“避税”。

至于在注销风潮前,曾有媒体报道开公司最多、目前线上仍活跃的明星,前三名分别是羽泉组合成员胡海泉、黄晓明和张庭,都各有超过40家。20家或以上的有章子怡、杨澜、陈坤、张国立、何炅等。不知道注销风潮洗牌过后,排行榜会出现什么面貌?

注销榜的第一名是黄晓明,共注销了13家,之后是靳东的10家、何炅9家、黄磊8家、陈坤7家。注销6家的有刘诗诗、唐嫣、佟大为、赵文卓、郑恺五个人。

受访律师:避税不等同逃税偷税

这一波明星工作室“注销潮”,是近年来第二次。第一次是在2018年范冰冰被曝出签署“阴阳合同”和偷税漏税后。

娱乐圈正面临“税务最强监管”,明星们纷纷集体注销自己名下的公司。据知情人士称,那些公司是以“避税”为目的而创立。明星拍戏,如果通过企业报税,只需承担5%至35%的税率,但如果按照个人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为45%。另一方面,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是“净利润”,可以在收入基础上扣除成本及费用,这样就缴更少税了。

媒体发现,明星扎堆办公司花样百出,比如会由专门的团队来进行操作,多个明星的工作室都在同一地址,或是座机号都是同一个号码。有些公司名字更是取得好笑而登上热搜:沈腾的“那可是家大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白敬亭的“明白乐管理合伙企业”、何炅的“何乐不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