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草案将于3月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一旦通过,将取代概括称为“外资三法”的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国学者:体现中国促进中美贸易合作诚意
余淼杰说,和目前的外资法相比,新外商投资法草案更注重内资与外资的一视同仁,允许的外资投资领域也扩大了。
允许外资投资领域扩大
外商投资法草案聚焦保护与促进外商投资的举措,包括禁止强制外商进行技术转让、禁止各级政府违法干预外商正常经营活动等。
中美新一轮贸易谈判启动之际,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前天(1月30日)完成外商投资法草案二审,加速推进保护与促进在华外商投资的举措,包括禁止强制性技术转让。
余淼杰就此说,任何一个再公平或开放的投资协议都有保留的地方,例如美国贸易法中的“301条款”也有例外条款,这在复杂的现实情境中或无可厚非。
受访中国学者认为,草案在贸易谈判前夕加速完成二审,体现出中国对扩大开放和促进中美贸易合作的诚意,但美国对中国结构性改革的诉求还有很多,中美贸易谈判的鸿沟依然存在。
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形容,草案二审在初审仅一个月后就进行,立法工作按下加速键,彰显了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决心。
有分析指出,中国虽然起草了禁止强制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法律,但美国倾向要求中国大幅度改变产业政策并遏止商业网络间谍活动,中美贸易谈判的鸿沟依然存在。
草案料将在下月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
引人关注的是,草案二审是在最新一轮中美贸易谈判召开数小时前完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余淼杰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这体现出中国对扩大开放和促进中美贸易合作的诚意,也显示中国政府在这个阶段“的确认认真真在做事情”。
另也有舆论对草案的表述提出质疑。美国《华盛顿邮报》引述华盛顿智库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中国事务专家甘思德(Scott Kennedy)说,草案未明确落实日期,也列入了允许中国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阻止投资的条款。
虽然外商投资法草案回应了美国对中国结构性改革的部分诉求,但余淼杰提醒,美国诉求很多,除了要求禁止强制性技术转让,也包括确保外商在华投资公平性、对国企进行改革等,“中国的努力尽管会被美国承认,但美国不会因此而满足”。
他进一步说,中国其实从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起就为某些行业的外资企业执行“国民待遇原则”,在税务等方面给予与中企同等甚至更优惠待遇。不过,原有国民待遇原则仍有行业与地域限制,外商投资法旨在加强内外资一致的原则。
据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本周二和周三(1月29日和30日)加开常委会会议,对外商投资法草案进行二次审议。去年12月23日,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初审。
前天结束的草案二审对草案作出部分修改,包括凸显“平等对待,一视同仁”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