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上个月也召开“推进破产重整,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总结民营企业破产重整经验,研究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破产重整助力民营企业纾难解困、提质增效问题。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个部门本月4日联合发布通知,提出通过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债务重组、兼并重组等方式,处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债务,以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助推经济提质增效。并且强调严禁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维持“僵尸企业”存续的行为,在原则上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

2014年第一起公募债券违约至今,中国境内信用债市场已有近130只公募债违约,其中约16只已得到了足额兑付,另有少量获得了部分兑付。

汇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胜指出,传统企业普通债权人的平均回收率约在10%至15%;如果越来越多债券发行人进入这一程序,部分债券投资者将要面临比他们预想中更大的损失。

穆迪驻香港大中华区信用研究主管钟汶权直言,破产重整程序对债券投资人来说,“通常也不是最差的结果”。毕竟现在很多债券违约后,后续偿付进展都没什么进度,而且债券持有人相比银行债权人和股东都要更为弱势。通过法院来进行重整,债券投资者至少是处于更为公平有利的地位。

据彭博社报道,从今年11月初至今,至少有五家出现信用风险事件的债券发行企业,已经或即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相比之下,此前四年仅有寥寥五家。

中伦律师事务所破产重整业务负责人许胜锋说:“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这个方式来摆脱债务危机。原来中国国内对破产重整有些误解,现在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在观念上,都开始认可通过法院的破产重整来实现债务重组。”

今年以来,中国境内信用债新增违约规模已经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200亿新元),虽然中国当局出台了多项政策,缓解实体企业的融资困境,但不打算救助所有陷入债务危机的企业。

(香港/北京综合讯)越来越多债务违约的中国企业通过法院主导的破产重整程序,实现债务重组。分析师指出,在债券违约增加,政府兜底(保底)消失的背景下,未来这样的情况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