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消委鼓励业者了解环境可持续合作指导说明,若需要更明确的法律指导,可向当局提出申请进行评估或裁定。
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星期五(1月3日)发文告说,收到BCRS公司和相关方要求提供指引的申请,以评估BCRS的成立和运营是否可能违反竞争法第34节或第47节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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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2026年4月1日落实饮料瓶罐退费制,由三大饮料制造商组成的非营利公司,负责收集和回收塑料和金属饮料容器。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经评估后认为,新公司的成立和运营预计不违反竞争法。
根据环境可持续合作指导说明(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 Collaboration Guidance Note),竞消委认为BCRS不会违反竞争法。这是竞消委第一次采纳新的优化流程,30天就完成评估。
配合退费制,可口可乐新加坡、F&N Foods和POKKA联合成立非营利公司BCRS,负责收集和回收塑料和金属饮料容器。BCRS早前获得国家环境局颁发七年执照。
明年落实的饮料瓶罐退费制(Beverage Container Return Scheme,简称BCRS)规定,公众购买150毫升至三公升的铝罐和塑料瓶装饮料时,须支付1角押金,并可到回收站归还空瓶罐后取回押金。
竞争法第34节条文禁止业者之间达成违反竞争的协议,第47节条文则禁止业者滥用市场主导地位。这类违反竞争的商业运作可导致市场出现垄断,业者得以从中牟利,或有损消费者利益。
竞消委认为BCRS 不会违反竞争法
竞消委说,曾向环境局提供建议,如何在制定饮料瓶罐退费制时避免违反竞争条例。当局也和饮料业者澄清BCRS的成立和运作,以评估公司是否可能违反竞争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