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政府须进一步修订法令,原定2025年1月1日生效的儿童与青少年法令部分修正内容,包括上调青少年罪犯的法定年龄,将延后实施。

修正法案的提呈日期将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明年的国会开会安排。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发言人受询时说,当局在与内政部和总检察署合作,制定落实儿童与青少年法令修正内容的具体流程时,发现须进一步修改相关法令。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11月宣布,当局计划从2025年1月1日起,将青少年罪犯的法定年龄,从16岁以下,调高至18岁以下,让青少年法庭也可审理16岁至未满18岁罪犯的案件,并为这个年龄段的罪犯,提供符合他们年龄的改造计划。

国会早前已在2019年修正儿童与青少年法令(Children and Young Persons Act),将法定保护年龄从16岁提高至18岁,并在2020年7月生效。

例如,目前的修正条文还不够灵活,无法让国家法院和高等法院在需要更强的威慑力时,对年龄较大的青少年罪犯,判处更严厉的刑罚。

延伸阅读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星期一(12月30日)发文告说,在准备落实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修正内容时,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和内政部评估后发现,部分条文未能完全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

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另一项修正内容,则仍将在2025年1月1日生效,给予青少年法庭权限来缩短、延长或解除少年改造令(Juvenile Rehabilitation Order)。

“这些问题之前没被发现,是因为多项法律条文须一起运作,这使得情况变得比较复杂。”

  • 将青少年罪犯的法定年龄,从16岁以下提高到18岁以下;拘留年龄上限则提高至21岁,因为少年改造令可长达三年;
  • 涉及较严重罪行,如某些性罪行、非法放贷或贩毒的16岁至不满18岁青少年,可在国家法院或高庭受审,而不是在青少年法庭;
  • 年龄较大的青少年罪犯如犯下较严重罪行,国家法院和高庭可对他们判处接受改造训练和监禁,不必先满足“不守规矩”(unruly)的行为条件。

尽管部分修正内容将推迟实施,当局强调仍致力于为青少年罪犯,提供符合他们年龄的改造计划。对于年龄较大的青少年罪犯,国家法院和高等法院仍会提供适当支持,包括采取以改造为主的缓刑监督令(Probation Orders)等措施。

部分条文未能完全达到预期政策目标

为此,当局2025年将提出修正法案,法案通过后才实行以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