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进一步指出,郑安明需要在要约及延长期限(最长60天)内满足最低接受条件,即取得超过50%的总投票权或持股比例,以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
此次收购完成后,郑安明的持股比例增至39.86%,与其兄弟郑秀明(译音:Chen Siew Meng)的共同持股比例达到49.97%。
如果未能在要约期内达成最低接受条件,要约将失效,郑安明将无法继续通过当前要约购买股份。
威霸机构(VibroPower)星期四(11月21日)盘后发布公告,该公司总裁郑安明已于星期一(18日)以34万4046元向多位股东收购约23.34%的总发行股份。
根据这一要约,郑安明须向所有普通股股东提出要约,允许他们以每股0.02元价格出售其股份。这一机制旨在保护公司少数股东的权益。
电力能源公司威霸机构总裁郑安明从多位股东处收购股份,与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49.97%,触发了强制性有条件现金收购要约。
根据规定,当收购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过30%时,必须对其他股东发起强制性收购要约,给予剩余股东出售股份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