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11时,被告在后港一带送了乘客后,到油站去买食物和饮料以及上厕所,于是把车子停在轮胎充气处。
被告苏伟杰(34岁)星期二(11月19日)承认一项行为鲁莽导致他人受伤的罪状,另外两项蓄意伤人和鲁莽行事的控状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当被告返回车子时,看到受害者刚驶入油站,正要把车倒退停在他的车前方。
本来站在自己车旁的被告,这时走到了两人的车子之间。受害者接着下车与被告起争执。
私召车司机与中年男在油站起争执,驾车离开时,不仅撞上对方的车,还辗过对方的脚,之后不理对方摔倒,绝尘而去。
旁人见状后,协助受害者拨电报警。
事件发生在2019年9月13日,地点是在劳明达街的埃索(Esso)油站。
延伸阅读
受害者随后回到车里倒车,此时被告又把自己的脚放在靠近受害者的车子后方。受害者再次下车,两人又吵了起来。
过后,被告返回车上要离开,受害者此时站在车旁,被告驶过时撞上受害者的车子,还辗过受害者的脚,导致他摔倒。被告事后离开现场,没有停下来帮助。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是私召车司机,受害者是一名56岁男子。
医药报告显示,受害者的右膝和左跟腱擦伤、臀部压痛,胸部、背部和上肢也挫伤,拿了五天的病假。受害者车子的维修和损失费达1100元,被告并未作出赔偿。(人名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