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条件,警方咨询总检察署后,同意撤销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这些外国人发出的红色通缉令和蓝色通缉令(指的是寻求或查找一个人更多的信息)。

警方在11月18日发出的文告也指出,针对其他涉案者的调查和法庭程序还在进行中。

他们的律师尚未与总检察署联系,资产将根据反洗钱与其他事务法令处理。“具体程序和时限以法令的规定为准。这将需要一些时间。”

他们目前都已刑满出狱,遭驱逐出境和禁止入境新加坡。

罪成入狱的10人是苏文强(32岁)、王宝森(32岁)、苏宝林(42岁)、苏海金(41岁)、王水明(43岁)、张瑞金(45岁)、陈清远(34岁)、王德海(35岁)、林宝英(44岁)和苏剑锋(36岁)。

其中就包括如何更好地处置潜逃嫌犯的洗钱资产,法令修订刑事诉讼法,法庭若确认潜逃嫌犯正受调查,与他相关的资产将继续扣押、不能处置;潜逃嫌犯须亲自向执法人员报到协助调查,才能申请取回被扣押的资产;法庭有权考虑资产来源是否合法,再将资产归还给第三方,即使第三方没有犯罪,第三方也不得以资产是礼物为由而索讨。

这15人是苏永灿、王火强、苏福祥、苏炳海、王斌刚、苏水明、苏水军、柯文迪、王水挺、陈志强、刘家荣、陈培荣、张冬英、陈木林、胡成梅。他们也被禁入境新加坡。

警方强调,政府将以法治为根基,继续通过评估风险并采取相符的措施,强化针对洗钱及其他非法活动的防御能力,以侦查并遏制犯罪行为,维护新加坡作为备受信赖、声誉良好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法院也充公这10人约9亿4400万元的非法资产,占他们被起获总资产的92.1%。

不过,其中15人已通过律师与总检察署接洽,表示愿意交出资产。他们同意交出总值约18亿5000万元的资产,占他们被起获总资产的98.6%。

“我们会继续欢迎合法的企业和投资者,但对那些试图利用新加坡生态系统牟取非法利益的犯罪分子,我们将全力打击。”(部分人名译音)

延伸阅读

30亿洗钱案有新进展,17名已离开新加坡的涉案外国人当中,15人同意交出总值约18亿5000万元的资产;另两人名下总值1亿4490万元的资产,继续被扣押或被禁处置。

国会在8月6日通过的反洗钱与其他事务法令11月14日起陆续生效。

这起在2023年8月侦破、涉及款项高达30亿元的洗钱案,共有九男一女外国人先后被治罪。他们被判处13个月至17个月刑期。

苏炳海的前私人司机刘义杰、苏宝林和王水明的银行客户经理王启明、林宝英的银行客户经理刘凯早前也被控。

一般相信,随着当局撤销通缉令,加上这15人被禁止入境,这意味着针对这些人的案件已结案,避免浪费公共资源继续调查。

去年8月侦破我国最大规模洗钱案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一(11月18日)晚上回复《联合早报》问询时说,根据新加坡总检察署建议,由于17名外国人行踪不明,且现有证据可能不足以支持引渡,因此很难将他们引渡回新加坡。

针对另两人许海加和许海南的调查还在进行中,他们被扣押或被禁处置的资产有1亿44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