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他在2015年向上诉庭申请提呈新证据,并坚称自己不是毒贩,而是一个“错误时间出现在错误地点”的嗜毒者,以及在2016年以自己只是运毒跑腿为理由,向高庭申请重新判刑。这些申请最终都被驳回。
罗斯兰也针对不同政府单位向法庭提出诉求与申请。这包括他在2021年,连同另外16名囚犯要求法庭裁定,总检察署与中央肃毒局对囚犯有种族歧视,违反了囚犯应有的权利但被驳回。他至少五次向总统申请特赦也失败。
罗斯兰与马来西亚籍同伙帕伍斯因贩运不少于96.07克的二醋吗啡(diamorphine,俗称海洛英),于2010年4月被高庭判处死刑。两人针对罪成与刑罚,隔年向最高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但被驳回。
上诉庭法官郑永光解释,目前每名死囚在被正法之前,会在至少七天前得到通知,好让他们处理个人事务。不过,若死囚之前曾接过通知,但行刑因某些原因而被令暂缓,当局再度通知死囚行刑日期时就不必给足七天时间。
本月11日,罗斯兰接到通知,得知自己会在15日被正法,他赶在13日向上诉庭申请暂缓执行死刑。这并非罗斯兰首次在上绞刑台前的“最后一分钟”入禀法庭,他在2022年做过同类申请,当时获得上诉庭批准暂缓行刑。
法官也说,其实死囚在他们的案件上诉与特赦申请被驳回后,就知道自己迟早会被正法,而罗斯兰是在至少两年前就知道会上绞刑台,他理应有充分的时间处理个人事务。
上诉庭法官郑永光在本月14日发出的书面裁决中解释,内政部今年6月检讨后决定,若死囚之前曾接过被正法的通知,但行刑因某些原因而被令暂缓,当局再度通知死囚行刑日期时,就不必给足七天时间。
申请被驳回的新加坡籍男子罗斯兰(53岁)已在本月15日被正法。
一名运毒死囚向最高法院上诉庭申请暂缓行刑,理由包括他仅在四天前才接到上绞刑台的通知,但上诉庭驳回这项申请并指出,内政部从未表明会提早至少七天,通知死囚关于正法日期。
之后,罗斯兰独自或连同其他死囚,前后至少10次向上诉庭与高庭提出各种上诉与申请,其中一些申请与他的运毒案有关。
罗斯兰在这次申请中提出五大理由,要求法庭谕令暂缓执行他的死刑,包括他在上绞刑台的四天前才接到通知,以及他向律师公会投诉代表律师,投诉结果未出炉等。
延伸阅读
提出五大理由申请暂缓死刑执行
贩运海洛英被判死刑 至少上诉10次
至于罗斯兰对律师王尹平(译音)的投诉,法官指出,直至今年10月16日,王尹平仍代表罗斯兰向法庭提呈文件,但不到一个月后,罗斯兰就向律师公会投诉王尹平,而且投诉内容与王尹平在今年8月以前的行为有关。在法官看来,罗斯兰是要借对律师的投诉来拖延他的行刑;而且,即使律师接下来可能面对纪律检举,也不影响罗斯兰的运毒罪名与死刑。